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并读小说>大明特种兵>第十七章 竟然不想升官

第十七章 竟然不想升官(第1页)

应该说,总兵大人这个判断是基本正确的。凌云的功业确实过了他,而不是功名。对凌云来说,虚无缥缈的功名,确实是个可有可无的东西。

没有来到明代之前,他曾经读过一本写明朝的说,其中有对于明初“黑衣宰相”姚广孝的分析。认为这位传奇人物之所以要竭力鼓动朱棣造反靖难,并非是要取得功名,因为朱棣成功后,作为靖难第一功臣,姚广孝表现及其低调,不要官不要钱不要女人。一心在庙里念他的经。他之所以造反,就是为了造反,他是一颗子弹,由谁扣动扳机不重要。当他击中目标的那一刻,他的目的就实现了,他的任务就完成了。

凌云也是一样的。只不过,他是个理想主义者,他心里装着的是拯救的思想。所谓全心全意把这土地建成理想国。所以,他并非像姚广孝那样需要一个乱世来施展。因为明朝到了天启后期已经不是乱世了,而是非常非常乱,乱得一塌糊涂,无法收拾。

所以,他只想收拾好这一切,为这个目标而努力,让自己在这个过程中有所施展,那就善莫大焉了。

他不接受这个天上掉下来的千户官位,不想从一个连长一夜之间变成加强营的营长。是因为他知道,饭要一口口的吃,事情要一步步的做。更重要的是,在这动荡的时局下,万一敌人进来了。别说什么千户,连个普通百姓都没得当。史书上记载的“扬州十日”、“嘉定三屠”都是后金干的血腥事迹,虽然按时间算,应该他所处的这个时候,那时间还没生。但由此看到,后金人的道德水准还真不能高估。

刘鸿终于答应了,让凌云继续干他的百夫长。并恢复了他正常的行动自由,这让凌云终于可以放开手脚的大干一场了。

清晨时分,演兵场。露水打湿了士兵们的铠甲和面庞。他们一排排像木桩一样笔直的站着,没有一个人动一下。就像定在那里一样。

连同他们的长官凌云在内,这支队伍总共有9个人。凌云站着队伍的最前列像他的士兵训话。

“弟兄们,我提前一个时辰让你们列阵,搅了你们正常的休息,大家不会怪我吧。”。见没人敢搭话,他又接着说,“今天,我的身体已经痊愈,我终于又回到大家身边了。前些天,大家三三两两的去看望我,谢谢弟兄们,让你们费心了。”。他向着这队列拱拱手。

随机,话锋一转。“兄弟们,自古以来就有一条规矩,就做杀人偿命,欠债的还钱。敌将潜入我关内,杀死我六名弟兄后,竟然扬长而去,这是哪家的规矩。几天了,竟然毫无踪影,别不是已经出关潜逃回金营了吧。那,就是我们的耻辱了。俗语说,兵熊熊一个,将熊熊一窝。记住,你们是我凌云的兵,我凌云不会放弃一个兵,一个兄弟。兄弟死了,怎么办。抓住凶手,报仇,吃他的肉,喝他的血。嚼碎了他的骨头!”。

士兵们被他说的群情激奋。都高举着自己手中的武器大呼“报仇!报仇!”。

凌云对此很满意,他很明确的表示。此时绝不可能不了了之。哪个抓了这个敌军奸细,总兵大人赏二百两纹银。

二百两是个什么数目,如果按当时的购买力来算的话。折合现在的人民币面值大概是,十二万!!

国仇家恨加上赏金可拿,那还有什么好说的。就算是把个山海关掘地三尺也要把那家伙找出来。

可惜,迟了一步!!

怕什么真的来什么,凌云最担心的事情生了,敌将哈巴赤逃脱了。虽然现在,凌云还不知道,还在组织对他拉网式搜索。

事情是这样的,一天前的晚上,粮秣官和军需官,鲁壮与刘河两人正在喝酒。他们的确有理由喝点,庆幸自己没有暴露。那凌迟处死可实在不是个好玩的事情啊。

盛家哥俩也算是仗义的,剐了三千六百刀子愣是没有把这俩人供出来。由此可见搞阴谋诡计,要组合小团伙也得找靠得住的人。

忽然窗户上闪过一个黑影,刘河问鲁壮,“鲁兄,外面有人?|”。鲁壮下意识的碰了碰自己的佩剑。

这时,黑影一闪不见了。两人都以为自己看花了眼睛,也不再多说,继续喝酒。酒过三巡,菜过五味。两人都醉醺醺的,忽然,两人不约而同的大叫了一声“啊!!”。

怎么回事,原来,不知道什么时候,桌子旁边又添了一把椅子,多了一副碗筷。一个黑衣人正坐在桌旁,陪着他们吃喝。

两人的酒顿时就清醒了一大半,猛地站起来,靠在一起,看着黑衣人,“你是谁,快快报上名来,来此何干?!”。

黑衣人干笑了几声,扯下了面罩。

鲁壮和刘河同时喊了出来,“是你!”。又几乎同时捂住了对方的嘴。后金副将哈巴赤,现在全城搜捕,他怎么会在这个时候在这里冒出来。

他们知道这意味着什么,一旦被人看到,抓住了口实,就算跳进黄河也洗不清。何况他们本来也不清。盛衍和盛鹏那惨死的样子还历历在目,他们实在不想步那个后尘。所以,他们知道,不管这个后金将军提什么要求,只有答应,没得商量。

“你们想太多了,我没有想为难你们的意思,想对你们下手,再有十个八个你们也未必挡的住我,再说我杀你们都算不得什么功劳。且念在你们曾为我大金送出情报的份上,我也不会那么绝情的。”哈巴赤嘿嘿一笑。

这两人就怕他提这个茬,自己唯恐和他扯上任何的关系。不如就打开天窗说亮话吧。“你到底要干什么,只要我兄弟俩能帮的,尽量会帮,不过,你们金人一向讲义气,要为我们守口如瓶!”。

哈巴赤笑了,“两位到底是快人快语,我要出城。我知道,城门四外都在画影图形的缉拿我。这个你们不用管,我会易容术,除了身材变化不了,面容可以化妆到别人看不出。当然,为了万无一失,我需要你们的帮忙,粮秣官大人,我需要你的一纸手令。如果遇到守关将士的盘查。就说是出城哨探,并负责筹措粮草事宜的,你看如何。”。

刘河甚至没有再废话,飞快的按他的意思写好了一份手令交给了他。请神容易送神难。这尊神走了最好。他不走,就像自己身旁埋着的一颗炸弹,不定什么时候爆炸,都会让自己粉身碎骨。

顺便说一句,他没有越古代的思维,因为明代对火药的研究使用是前的,火器大炮、炸药,都远远过后来的清朝。从朱元璋的时代起,明朝三大营之一,神机营,主要的武器就是火枪。万历三大征,援朝抗倭。火药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,甚至决定性的作用。

这对比清末,僧格林沁三千铁骑,对阵英法联军的全军覆没。南京城头的大刀长矛,面对坚船利炮的时候,清军那呆滞的目光,简直是不可同日而语。

说的有点跑题,总之。城门官还是一如既往的失职了,哈巴赤将军连那手令都没用到,只凭借自己的易容就出了城,一路飞奔而去。回到了自己的阵营。

这边,大战的气氛下,丝毫不影响女儿家的心事。在女人的心里,战争从来都是男人的事情。不需要她们过多的考虑什么。她们更需要考虑的,是如何找一个好男人,男怕入错行,女怕嫁错郎。

作为一镇总兵,刘鸿身上有重大的责任和担子,他很少有机会顾念自己的儿女。不过现在,他准备去和女儿谈谈心去。

不知道是因为即将兵临城下的压抑气氛需要放松,还是因为其他的原因,反正他忽然就觉得,自己不是一个称职的父亲。女儿都二十出头了,差不多可以算是老姑娘了,自己这些年东奔西走的,在朝中在关外任职,都把女儿的终身大事耽搁了。

现在,他心中觉得隐约有了一个乘龙快婿的人选,不过作为一个比较开明的父亲,他还是想先了解一下女儿的意见。

平心而论,这在那个时代中,不是所有的父亲都能做的到的,尤其是官宦人家。小门小户的还好点,有时候讲究个青梅竹马。官宦子弟,多是政治联姻。刘鸿的可敬可取处就是,他只在意女儿是否幸福。

刘雅正在和谢风儿说着什么悄悄话。刘鸿在外干咳一声。两人停止了说话,都在那里咯咯的笑。

谢风儿走过来,向刘鸿行了晚辈之礼,因为和刘雅姐妹相称,所以只能执子侄礼。有个总兵伯伯,也不算吃亏。

“伯父您来了,我正想着出门去为凌大哥把脉呢。您看看您手下这些将校,真是生龙活虎的。您一说让他自由行动,他立刻都摸不到人影了,要我说,您得好好管管,不能把缰绳放的太松了。”。

“好好好,听你的就是了,拉紧了他的缰绳。”。刘鸿笑着回答。

谢风儿也知道这父女俩肯定是有话要说,也就给他们留个空间。自己蹦蹦哒哒的出去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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