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他也不想当官,但他要是把这个组织内部瓦解了,往上一递,也算是有功劳,在封建社会只有好处,没有坏处。
和二五仔合作就不错。
“我知道你不是一个人,去,给你们老大报信,来这里找我。”陈格道。
看着店小二远去的背影,阿飞问到:“他们老大会来吗?”
陈格也远眺道:“来不来都无所谓,这个杀手组织的老大明显是盯上我了。来了,证明他确实是个有魄力的人。不来,也没事,我总要去找他们的。”
陈格一把揽住阿飞的肩膀,用力拍了拍,道:“等这单干成了,咱哥俩以后在江湖上怎么浪都没事,他也是撞我们手上了。”
“那感情好。”
青衣楼第十七楼的管理员,是个有理想的二五仔。
他叫王旭,从小就是个杀手,但他有个理想,他要洗白,要在阳光下做出一番事业。
因此,他辛辛苦苦干到了管理层,又因为良好的人文关怀和不把其他楼的人当人看的传统思维,成功的策反了其他一百零七个人,从此,他们一百零八个人打算反了他娘的楼主。
但是,现在还不到下克上的时候。
楼主的武功高,暂时死不了,去了就是送菜。
他这两年曾经算计过楼主几次,用其他楼的人故意露出破绽把人引到楼主那想要杀他,但几乎都被收下当狗。
但他也不是全无收获,他得到了一个名字:上官飞燕。那些去的高手都成了她的裙下之臣。
哼,一群没志气的东西。
那种生在阳光里的人是没有办法理解他的追求的。
“哥哥,不好了。”
“怎么了五弟,慢慢说。”
巴拉巴拉巴拉巴拉。
“原来如此。”王旭沉思道。
这说不定是个可以脱身的机会,他从小努力,对楼主忠心耿耿,这才得到了一丝丝可以近身的机会,以他的武功想要杀楼主只有九成机会,剩下的九十一成是死。
这是个机会,把握不住他恐怕一辈子都见不得光。那个老东西面色红润、体格健壮的怕是能长命百岁熬死他。
“去了,我这烂命一条,如果成了也能把兄弟们都拉出泥潭。”王旭道。“咱们不能一辈子都躲躲藏藏活的不像个人。”
“大哥!”老五哭的泣不成声。“我和你一起去。”
不是每个杀手都是自愿当杀手的,很多人从一出生就没得选。
就是因为如此,才向往太阳,他才给自己取名叫旭。
楼主不能说爱兵如子,只能说把手下当骡马,谁都比不上钱,但是一百零八青衣楼没倒,就没人敢跑。
第二天。
清晨。
一个汉子顶着朝露走到了老旧的客栈前,深呼一口气,像是即将要被宣判的犯人踏进了二审终审的法庭。
有一个少年在等他,微垂的头抬起看来,礼貌的站起对他挥手打招呼,王旭愣了一下,不是因为眼前的少年好生英俊,而是觉得他实在不符合世俗意义上高手的刻板印象。
在对方礼貌的笑容里,他居然为之前想要算计对方生出几丝愧疚感。
不,不能这样。他的身上背负了几百条兄弟的性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