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重新走到书案前,拿起那本账本。
账本的封面是深蓝色的,边角已经有些磨损,看得出被翻阅过很多次。
他修长的手指轻轻翻开第一页,纸张在他指尖出细微的“沙沙”声,在这寂静的书房里显得格外清晰。
账本上的字迹工整得近乎刻板。每
一笔往来都记得清清楚楚。
时间精确到时辰,地点精确到门牌,数额精确到铜板,经手人精确到姓名表字。
孙明德这个老狐狸。
南宫玄夜的手指在那些工整的字迹上缓缓滑过,嘴角浮起一丝意味深长的笑容。
孙明德是户部侍郎,管着国库的钥匙。
这老家伙表面上对三皇子忠心耿耿,背地里却把每一笔黑账都记得这么详细。
为什么?
还不是为了给自己留一条后路。
一旦事,这本账本就是他的保命符。
能在户部侍郎的位置上坐这么多年,果然不是省油的灯。
南宫玄夜翻到记录赵恒的那几页,手指停了下来。
赵恒,三皇子的头号心腹,明面上是京城最大的绸缎商人,暗地里却是三皇子养死士、结交权贵的白手套。
账本上,赵恒的名字出现了足足十七次。
最大的一笔,八万两白银,用于“采买南郊庄田”。
南郊庄田?
南宫玄夜冷笑。
那片所谓的“庄田”,实际上是一座私兵营。
三皇子在那里养了至少五百死士,刀枪剑戟、弓弩甲胄,一应俱全。
第二笔,五万两,用于“修缮祠堂”。
祠堂?是修缮用来密谋造反的密室吧。
第三笔,三万两,送给吏部侍郎张宏。
第四笔,两万两,送给禁军副统领周海。
第五笔……
南宫玄夜一页一页地翻着,嘴角的笑意越来越深,越来越冷。
光赵恒一个人经手的银两,加起来就有二十三万两白银。
这些钱,全都是从国库里挪出来的。
治河的银子、赈灾的银子、修城墙的银子……
百姓的血汗钱,就这么被他们拿去收买宗室、结交权贵、豢养死士。
二十三万两白银,够多少百姓吃一辈子?
“明轩啊明轩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