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告诉全城百姓,从今天起,平安县,我华夏接管了!”
“只要有我陆野在一天,绝不让一个老百姓饿死!”
“好嘞!”郑伟激动地应了一声,立刻带着人风风火火地去办了。
一时间,整个平安县城陷入了前所未有的狂欢。
而在广场外围,拥挤的人群中。
一个头戴破旧斗笠、穿着染血粗布麻衣的女子,正静静地站在角落里。
正是方挽月。
她那双清冷的美眸透过斗笠的缝隙,死死地盯着站在广场中央、如神明般号施令的陆野。
她亲眼看着那个不可一世的狗官被他一枪爆头;
亲眼看着那个死了妻子的汉子跪在地上哭嚎;
更亲眼看着陆野将那足以买下一座城池的五万石粮食,毫不吝啬地分给那些快要饿死的穷苦百姓。
在大明朝,当官的只知道搜刮民脂民膏,当兵的只知道杀良冒功。
她曾以为,这天下乌鸦一般黑,这乱世已经无药可救。
可是今天,她在这群自称“华夏军人”的身上,在这个年轻人的身上,竟然看到连她祖父都没能彻底实现的——天下大同!
“闺女,您也是来领粮食的吗?”
旁边一个捧着粥碗的老汉,看着方挽月肩膀上的血迹,好心地搭话。
“老人家,”方挽月压低了声音,轻声问道,“那位恩公,到底是什么人?”
“您连这都不知道?”
“那是城外黑风寨的陆大当家!陆大善人啊!”
老汉满脸敬畏地说道,“他们是天上派下来拯救咱们老百姓的天军!”
“那些铁管子,是会喷火的仙器呢!”
“黑风寨……陆大当家……”
方挽月反复咀嚼着这个名字,清冷的嘴角,竟然极其罕见地勾起了一抹极浅的弧度。
不是朝廷的官,而是占山为王的人。
看来,这大明朝,是真的要变天了。
她深深地看了陆野一眼,将那个高大伟岸的身影彻底铭刻在心底。
但她并没有像其他百姓那样上前去千恩万谢,甚至没有去领那一碗救命的粮食。
她身负满门抄斩的血海深仇,如果贸然靠近,只会给这位恩公带来不可预知的麻烦。
而且,她现在的伤势很重,必须先找个地方疗伤。
方挽月伸出苍白的手,将头上的斗笠压得更低了一些。
她转过身,拖着受伤的肩膀,步履虽然蹒跚,但脊背却挺得笔直。
在这狂欢的人潮中,她就像一片孤独的落叶,悄无声息地隐入了平安县城错综复杂的深巷之中。
“我们,一定会再见的。”
风中,只留下一声微不可察的低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