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们俩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的伤疤看,很丑吗?”沈涵蕴庆幸,伤到后腰上,伤疤再丑陋,她也看不到,陆书屿会不会嫌弃,她才不在乎,反正她的想法就是眼不见为净。
“不丑。”墨心说出违心的话。
沈涵蕴翻了个白眼,哪有不狰狞的伤疤?
“丑我也喜欢。”陆书屿这话成功取悦了沈涵蕴。
违心也好,真心也罢,反正她听着顺耳。
“小姐,伤口结疤了,不用缠纱布了。”墨心往伤疤上涂抹了一些金创药。
“可算是不用缠纱布了。”沈涵蕴如释重负,天气炎热,陆书屿又不准她屋子里放冰块降温,腰上缠着几层纱布,都快要捂出痱子了。
墨心看陆书屿一眼,金创药放在一边,端起换下来的纱布退下。
沈涵蕴只穿着肚兜,陆书屿担心她着凉,拿起旁边的衣衫盖在她身上。
“墨心,备温水,我要洗澡。”沈涵蕴的语气不容拒绝,养伤期间她都没洗澡,虽然陆书屿有给她擦,擦再多遍,有水洗干净吗?
洗澡,必须洗澡。
墨心伸出去开门的手缩了回来,转身看着沈涵蕴,见她的态度生硬,墨心询问的视线移到陆书屿身上,“王爷?”
“不许。”陆书屿寒了脸,语气更不容置喙。
“伤口都结疤了,凭什么不许?”沈涵蕴噌的一下起身,跪坐在床榻上,怒瞪着陆书屿。
这不许,那不许,佛都有火。
陆书屿意识到自己的语气太强势,激怒了沈涵蕴,伸手像驯兽般揉了揉她的秀,脸上的寒意褪去,变得温和起来,声音更是像三月里的清风哄道:“涵蕴,伤口才结疤,在水里一泡,一不小心结疤的地方就会裂开流血,又要重新结疤,恶性循环,伤口更难愈合了。”
道理是这个道理,可是沈涵蕴不听,反驳道:“我是洗澡,不是泡澡。”
“伤口不能沾水。”陆书屿说道。
“结疤了,可以沾水。”沈涵蕴说道。
陆书屿不妥协,沈涵蕴不放弃,最后墨心出了个折中的主意,洗头。
洗不了澡,洗头也行,沈涵蕴没意见。
陆书屿也同意。
院子里,沈涵蕴躺在摇椅上,陆书屿帮她洗头。
“王爷真宠王妃。”刘盼羡慕地说道。
“我家小姐值得。”墨心得意地说道,在墨心眼中,沈涵蕴是最好的小姐。
“墨心姐,王妃未出嫁时,在府中也得宠吗?”刘盼忍不住问道。
“刘盼,这么跟你说,我家小姐是全家人的掌上明珠。”墨心毫不夸张地说道。
“掌上明珠。”刘盼喃喃念着,想到自己的出身,父母重男轻女,将她视如草芥,任劳任怨也换不来父母的垂爱,倏地,一个疑问浮现在脑海里,刘盼问道:“既然如此,为何要把王妃嫁来岭南送死呢?”
墨心愣住,一脸便秘的表情,她无话反驳,端王出了名的克妻,让小姐嫁给端王,不是送死是什么?
沈府的处境是糟糕,但老爷完全可以在沈府出事之前提前为小姐规划好,嫁到岭南虽避开了帝都的纷争,可端王出了名的克妻,这无疑是在险中求生。
墨心看向院子里和谐又幸福的一幕,释怀一笑,不得不承认,老爷赌对了,小姐真的险象环生了。
“墨心姐,我又说错话了吗?”刘盼怯懦地问道。
“传言未必是真。”墨心感慨道,并没指责刘盼。
刘盼打了一下自己的嘴巴,墨心姐教过她,谨言慎行,总是被她抛之脑后。
还好她在王爷和王妃面前不敢胡言乱语,只有在墨心姐面前才毫无顾虑。
清风守在院门口,鹰隼落到他肩膀上,清风取下绑在鹰隼腿上的竹筒,摸了摸鹰隼身上光洁的羽毛,肩膀一抖,鹰隼扑腾几下翅膀,展翅高飞。
清风紧握竹筒,抬腿跨过门槛,来到陆书屿面前,恭敬地叫道:“王爷。”
陆书屿给沈涵蕴洗秀的动作一顿,瞥清风一眼,见清风点头,陆书屿目光释放出阴冷的寒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