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过他还是给自己划了两条线,第一条,不能有残疾,身子骨得健全。第二条,不能是二手货,必须是干干净净的大姑娘。
柴火妞这个叫法,是那时候当地不少城里人对农村姑娘的称呼。这仨字里头带着城里人那种居高临下的优越感,带着几分轻视、几分漫不经心,好像农村姑娘就只是一捆可以随便抱回家的烧柴。李小宝嘴上说着是个女的就行,可他那两条条件摆在那儿,实际上他心里头的挑拣劲儿一点儿没少。
他跟我说,他不需要爱情,他只需要一个女人,一个符合他那两个条件的女人就行。
就这么着,托人牵线搭桥,他认识了一个姑娘。姑娘叫刘敏,普普通通的农村姑娘,长相一般,打扮也一般,哪方面都不是那种拔尖的人物。刘敏怎么也不会想到,自己会摊上李小宝这么个人。
要说李小宝一点儿优点没有吧,那也不是。他虽然长得不怎么样,可这些年上山下乡、在底层摸爬滚打,嘴上那套功夫倒练出来了。油嘴滑舌的,知道什么话中听,知道怎么哄人开心。认识刘敏时间不长,就把人家姑娘哄得高高兴兴的,他抓住了刘敏最软的那根肋巴骨,刘敏想进城,想摆脱农村那种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,想变成一个城里人。
认识不到一个月,我就开始对她有点动手动脚的了。她呢,也是半推半就的。
不到一个月,各位想想,这度放到现在都够快的了,在那个年代,那更是快得没边儿了。俩人偷偷摸摸地在青纱帐里、在河坡柳树底下、在没人去的荒地里头,干柴烈火似的,该干的不该干的都干了。
可次数越多,李小宝心里头的疑虑反而越重。他心里头一直揣着那两个条件呢。第一,刘敏没残疾,这关过了。第二,她到底是不是一张白纸?她在跟自己之前,到底有没有跟别的男人好过?她这么主动,这么配合,怎么看都不像是头一回啊。
终于有一天,李小宝憋不住了。在一片荒地里头,俩人刚亲热完,刘敏正靠在草坡上歇着,李小宝冷不丁地就了难。
他盘问刘敏,一句接一句,跟审犯人似的。刘敏一开始还嘴硬,可架不住李小宝那副不依不饶的架势,到最后,心理防线彻底塌了,哭哭啼啼地说出了一个藏在心里好几年的秘密,几年前,她跟她们村的一个村干部,有过那档子事儿。
李小宝听完那句话,就跟挨了一道晴天霹雳似的,整个人都傻了。他一屁股瘫坐在草地上,两眼直勾勾地盯着前面,脑子里嗡嗡地响。
那是认识他之前的事儿了,跟李小宝没有半毛钱关系。可对于李小宝这种人来说,对于那个年代那种保守的思想来说,这消息就是一把刀,直捅他的心窝子。他觉得自己的自尊心被人踩在脚底下碾了又碾,他觉得自己的脸面丢尽了。
怎么办?跟她散?不行。凭自己这个条件,离了刘敏,哪个好姑娘愿意跟他?他心里头门儿清,自己就是个没人要的残次品,有人肯跟他就已经烧高香了。
可就这么咽下去?更不行。他咽不下去。那口气堵在嗓子眼儿里,上不来下不去的,憋得他胸腔都疼。
而且,还有更要命的事儿呢,刘敏怀孕了。七十年代末,那是什么风气?农村地区尤其保守,人言可畏,唾沫星子能淹死人。你把人家姑娘的肚子搞大了,转身就想不认账?那是千夫所指、万人唾骂,脊梁骨都得叫人戳穿了。
李小宝躺在草地上,眼睛盯着头顶的天,天是蓝的,飘着几朵白云,可他什么都看不见。他就那么躺着,躺了不知道多久,最后长长地叹了口气,从牙缝里挤出七个字来:
认命吧。活该如此。
那七个字,背后是满满的不甘。他认命了,可他心里头不认。那股子愤恨在他的五脏六腑里头翻腾着,越翻越厉害。他恨刘敏不干净,恨自己没本事,恨老天爷不公平,恨这世道为什么偏偏跟自己过不去。他从地上猛地站起来,旁边刘敏还歪着身子靠在草坡上,正用那种可怜巴巴的、乞求的目光望着他。李小宝心头那股邪火一下子窜到了顶门,抬脚冲着刘敏的腰窝就是一脚。
的一下,刘敏被踹得翻了个跟头,趴在地上呜呜地哭起来,衣裳上沾满了泥土和草屑。
李小宝看也没再看她一眼,把衣裳抻了抻,转身就往村里走。他去找刘敏她妈,未来的丈母娘。
进门之后,他一股脑儿把满腔的邪火都撒在了老太太身上,又喊又叫,暴跳如雷,在堂屋里头转着圈地骂,骂得唾沫星子横飞,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骂些什么。老太太倒是个沉得住气的,一句话也不说,就坐在炕沿上,面无表情地盯着他看,任他怎么闹、怎么吼,连眉头都不皱一下。
等李小宝闹够了,喊累了,嗓子都哑了,老太太才不紧不慢地开了口,声音不高不低的,透着一股子干脆:
我闺女就是这样的。你愿意要,就结婚;不愿意,就散。
话不多,可句句在理。说完,老太太转身就进了里屋,往炕上一躺,再不搭理他了。
李小宝一个人站在堂屋当间儿,跟个泄了气的皮球似的,整个人都瘪了下去。散?不敢散。娶?不甘心。他在那儿杵着,两条腿跟灌了铅一样沉。正进退两难的时候,门帘一掀,进来两个人,刘敏的两个妹妹。走在前头的是大妹妹,叫刘芳。
刘芳那年才十几岁,正是含苞待放的年纪,脸盘儿圆润润的,眉眼间透着少女特有的那种清亮和鲜活,跟地里的青苗似的,带着一股子水灵劲儿。她看见李小宝这副气急败坏又垂头丧气的模样,倒是没有害怕,反而挺和气地走到近前,轻声细语地说了一句:
李大哥,有事好商量。咱们进屋说吧。
她这一句话,声音绵软轻柔的,跟春天的小风吹过柳梢似的,落进李小宝耳朵里,却像一把火,把他心里头那堆灰烬又给引着了。他抬起头来,那双眼透过厚镜片,直勾勾地盯在了刘芳的脸上。
年轻。单纯。浑身上下都是青春的气息,干干净净的,跟一张没写过字的纸一样。
那一瞬间,一个邪恶的、丑陋得没法再丑陋的念头,在他脑子里头冒了出来,而且越来越清晰,越来越具体。
从那之后,这么多年来,李小宝始终没有忘记那天那一幕。他抓住了刘敏的两个,一个是她以前跟别的男人好过,二是她急切地想变成城里人,他就有意无意地、变本加厉地拿这两样东西来压她,从精神上、从肉体上反复地折辱她,就是要让她彻底抬不起头来,让她变成一个对自己俯帖耳、言听计从的奴才。
同时,他把那双色眯眯的眼睛,转到了刘敏的妹妹刘芳身上。只要逮着机会,他就对这小姑娘动手动脚。不管是在市里他那间破败的小平房里,还是在农村刘敏的娘家,他像块狗皮膏药似的粘着刘芳不放。偷看她洗澡、强行搂她抱她,有一回甚至把手伸进了她的内衣里面。那副嘴脸,要多恶心有多恶心。
刘芳不是没反抗,可她的反抗是沉默的、无声的。她不敢声张,怕传出去坏了名声,更怕爹娘知道了生气伤身子。她越是不吭声,李小宝就越得寸进尺,胆子越来越大,到后来连他自己都收不住了。
这胆子大到什么程度?大到后来把他亲哥李大宝的命都搭进去了。
日子就那么一天一天地过,从1979年一转眼就到了1989年。整整十年的光景。这十年里,李小宝跟刘敏结了婚,生了孩子。表面上看,这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家庭,丈夫上班,老婆操持家务,孩子一天天长大,跟千家万户没什么两样。可实际上,这个家早就从里头烂透了,暗流涌动,一触即。
刘敏被李小宝调教得跟个女奴似的,不敢顶一句嘴,不敢说一个字。她只知道,自己离不开这个男人,更离不开这座城市。哪怕在这座城市里活得没有尊严,哪怕天天被丈夫当牛马一样使唤,她也认了。
刘芳呢?也从当年那个十几岁的小姑娘,长成了一个二十出头的大姑娘了。眉眼长开了,身子也抽条了,出落得越水灵。她不是没想过跑,也偷偷跑过一回,可跑回去没几天,姐姐就追了过来,跪在地上哭着求她,说自己被打得浑身是伤,胳膊上的青紫还没消呢。刘芳看着亲姐姐那副可怜相,心又软了,又回去了。
1989年春节前后,李小宝觉得自己等够了。他要摊牌了。
大年初二,按北方的老规矩,那是出嫁的闺女回娘家的日子。往年李小宝都陪着刘敏一块儿回去,可这一年,他决定不去了,要在家里头等着。
那天早上,刘敏拾掇好了东西,正要出门,李小宝从里屋喊了一声:你给我回来。
刘敏一愣,转过身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