门关着,很重。阳光照在上面,反着光。
远处,一个身影从法院侧门走进去。
是李为民。
他穿着一件深蓝色的夹克,头花白,背微微驼着。
没人注意到他。
他走进去的时候,手里拿着一个文件袋。
袋子里装着一份转学申请书。
申请人:林知远。
推荐人:李为民(原青荷七中副校长)。
他走进法院,没有去法庭。
他去了另一个地方——受害者家属休息室。
门关着。
他站在门口,犹豫了很久。
然后他敲了敲门。
————
法庭内。
法槌敲下。
“现在开庭。”
李磊站在被告席上,穿着橙色马甲,手腕上铐着。
不到一周时间,他瘦了一圈。
脸上的婴儿肥没了,颧骨突出来,眼睛凹下去。
他的校服换成了看守所的衣服,大了一号,空荡荡地挂在身上。
他低着头,不敢看任何人。
旁听席坐满了人。
有记者,有法律系的学生,有之前被霸凌过的学生家长。
最后一排,李为国坐在角落里,低着头。
检察官站起来,宣读起诉书。
声音在法庭里回荡,每一个字都像是钉子钉在地上:
“被告人李磊,于5o26年1o月至5o27年9月期间,多次对被害人林知远实施暴力、威胁、抢劫等行为……”
“1o月15日,被告人李磊在教室内殴打被害人,致其鼻梁骨折……”
“11月2日,被告人李磊在厕所内威胁被害人,抢走现金二百元……”
“次年3月……”
念到“入室抢劫”和“故意伤害”的时候,旁听席有人倒吸一口气。
一个中年女人捂住嘴,眼眶红了。
旁边一个年轻男生攥紧拳头,低声骂了一句:“畜生。”
检察官念完,坐下。
李磊的律师站起来。
是个四十来岁的男人,西装笔挺,推了推金丝眼镜。
“审判长,被告人李磊系未成年人,案时不满十八周岁,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。且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,请求法庭从轻处理。”
他的声音很专业,很流畅,像是在念一份背好的稿子。
方永缓缓站起来。
他站起来的那一瞬间,法庭里的气氛变了。
不是那种“有人要言了”的期待,是一种“空气被压缩了”的压迫感。